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現在位置 首頁 > 業務專區 > 重點業務介紹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
申請預防接種紀錄建議處理事項

申請預防接種紀錄建議處理措施

 

【情況一:一般學幼童、幼兒預防接種紀錄遺失】

 處理措施

1.如在原衛生所接種者,應即予查證資料,補發預防接種紀錄。

2.如在各不同地點接種,可先向衛生所洽詢寶寶的接種資料是否均經登入系統表。

3.如登錄資料不齊全,遺漏劑別仍須請個案向原接種單位申請補發後,由衛生所轉錄於統一之預防接種紀錄表。

 

【情況二:欲出國留(遊)學之學生、移民,因應學校或移民國要求各項相關預防接種證明】

 

處理措施
1.如個案有保留原接種紀錄,則可請個案持原接種紀錄及影印本乙份,由衛生單位據以開立英文預防接種證明。衛生單位可將核發之英文證明一連併同個案原始接種紀錄檔存備查。

2.惟如個案年齡已超過預防接種紙本資料保存至少七年(比照病歷)之期限(資訊系統登錄資料保存期限另依規定辦理),接種單位或衛生所已無保留接種資料,則建議:

(1)先確認當地要求完成之疫苗種類或健康檢查表格所列項目。

(2)各項預防接種相關證明需求可建議個案,可由家長擬聲明書,翻譯成英文,至法院公證,但當地機關是否參採,則視其決定。


辦理流程:出示證件登記 --->填寫申請書--->繳費取收據--->機關主任覆核--->發給證明書。
證件及費用:
1.戶口名簿影本
2.預防注射卡影本
3.英文證明一份 100元 ,每加一份 費用20元
4.中文證明一份 20元 ,每加一份加收10元

  • 市府分類: 衛生醫療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3-03-13
  • 發布日期: 2023-03-13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東區衛生所
  • 點閱次數: 1484